所谓试算平衡,就是根据借贷记账法的“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平衡原理,检查和验证账户记录正确性的一种方法。
试算平衡工作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完成的。编制试算平衡表,是为了在结计利润以前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更正。同时,它汇集了各账户的资料,依据试算平衡表编制会计报表将比直接依据分类编制会计报表更为方便,对于拥有大量分类账的企业尤其如此。
试算平衡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编制,它是企业经营性的会计工作之一。因为试算平衡表使用频繁,所以企业大多事先印好企业名称、试算平衡表名称、账户名称,实际编制时只要填入各账户余额或发生额并予以汇总即可。与上述两种试算平衡原理相对应,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有账户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账户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前者是以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依据的,后者是以资产等于权益(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依据的。试算平衡表一般设为六栏,既可以进行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的试算平衡,又可以进行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的试算平衡。
把一定时期例如一个月或一个年度的各项经济业务,按照“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做成会计分录,并全部登入总账以后,如果不发生错误,那么,每一笔会计分录中的借贷两方金额及全部帐户中借方发生额合计和贷方发生额合计都应能自动保持平衡。在此基础上,企业便可以结计本期利润,编制会计报表。
(一)账户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账户发生额试算平衡法是以本期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发生额合计数是否相等来检验账户记录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其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根据借贷记账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其借贷两方的发生额必然是相等的。一定时期内,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和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分别是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的累计。因此,将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全部登帐后,所有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和本期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额也必然相等。
(二)账户余额试算平衡法
账户余额试算平衡法是以全部账户期末的借方余额合计数和贷方余额合计数是否相等来检验账户记录正确性的一种试算平衡方法。其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余额合计
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可知,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之和是资产的合计数,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是权益的合计数,资产必然等于权益,因此,所有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必然等于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
如果试算平衡表借方余额合计数和贷方余额合计数不相等,说明肯定存在错误,应当予以查明纠正。一般地,首先应检查试算平衡表本身有无差错,即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的合计数有无漏加或错加。如果试算平衡表本身没有加算错误,就须用下列方法依次进行检查,直至找出错误为止。
1.检查全部账户是否都已列人了试算平衡表,并检查各个账户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是否都已正确地抄入试算表。
2.复核各个账户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是否计算正确。
3.追查由记账凭证转记分类账的过程,核对后应在已核对数旁作核对记号。追查结束后,再查寻一下记账凭证、分类账上有无未核对的金额。追查记账过程时,不仅要注意金额是否无误,而且要核对过账时借方和贷方有无错置。
4.核实记账凭证编制是否正确,有无记账方向差错、违反“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排除凭证保证错误。
通过上述检查,一般说来,错误可以查出。
试算平衡,只能说总分类账的登记基本正确,不能说绝对正确。
如果试算平衡表借方余额合计数和贷方余额合计数相等,并不一定表示账户处理完全正确。有些错误的发生不会导致试算平衡表中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数与贷方余额合计数的失衡。例如,漏过会计分录,重过会计分录,错过会计分录所确定的应借、应贷账户,过账错误但数额恰好互相抵消,等等。这些错误并不影响试算平衡,试算平衡表难以发现。但是,会计记录上的大多数错误往往会使借贷失衡,试算平衡表在验证会计处理正确性方面仍有其重要的功效,不失为简便、有效的验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