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营设备租赁业务,现欲收购部分个人的旧设备,用于对外出租,对方不能提供发票,请问财务应该凭什么列账,相关的税务问题如何解决?
【解答】实践中,因为销售企业本身可能并不具备旧货经营资格,所以通过交易市场交易的可由交易市场开具交易发票,而自行协议交易或交易市场不能开具交易发票的,则需要持协议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购买企业取得此类发票才能作为合规入账凭证,准予其按成本计提折旧等。
也有企业可能会考虑对此按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中规定的“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处理,即对所取得的资产通过评估来入账。但这样处理既不严格符合税法规范,也不符合会计制度,最多只能暂时解决会计入账成本的问题,而不能合理解决购置设备所支付费用的下账以及资产后续管理问题,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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