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业务初探> 正文

一次性取得房租的会计处理

2011-3-16 16:47 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某企业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于2010年1月一次性收取了2010年至2012年的租,该企业收取的租金收入如何所得税处理?

  【解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租金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的日期,企业应将应收租金收入计入当期收入总额,并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出租房产相关且在当期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资产折旧等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