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商誉价值的计量与外购商誉不同,外购商誉为购买价与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自创商誉则以获取超额收益能力的大小作为其计量标准。目前理论上探讨较多的主要是以下两种方法:
(一)直接计量法
直接计量法也叫超额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由于存在商誉而给企业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并按一定方法推算出商誉价值。直接计量法根据被评估企业预期超额收益的稳定性,又分为超额收益资本化法和超额收益折现法。
(1)超额收益资本化法。超额收益资本化法是根据“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原理,认为既然企业存在超额利润,就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资本(资产)起积极作用,只是账面上没有反映出来,因此将企业的超额收益还原,就是商誉的价值。采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计算企业的超额收益。
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正常收益: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预期投资报酬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同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
第二,将超额收益按选定的投资报酬率予以资本化。
商誉价值=超额收益÷适当的折现率
按此法测算的商誉价值偏高,因为此法以假定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将永远持续为基础(计算过程即为永续年金现值的计算公式,在这里超额收益被看成了永续年金),而事实上,这种可能性极小,因为没有企业可以永续生存下去。
(2)超额收益折现法。超额收益折现法指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依次折现,并将折现值汇总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如果预计企业的超额收益只能维持有限的若干年,且不稳定,一般适用于此种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商誉价值=∑各年预期超额收益×各年的折现系数
在各年预期超额收益相等的情况下,上式可简化为:
商誉价值=年预期超额收益×年金现值系数
(二)间接计量法
该方法是通过计算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来计算自创商誉的价值。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运用整体评估的方法评估出企业整体资产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
第二步,运用单项评估的方法评估各类有形资产的价值和单项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价值。由于这些单项资产都能够重置,一般运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第三步,把整体评估值减去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即是企业自创商誉的价值。从本质上来说,这种方法也是采用收益法的原理。如果企业是上市公司,可以股票价值代替企业总价值,因为股票市价从总体上反映了全体股票投资者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股票的市价总额近似地反映了企业的总体价值。但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里,股票市价不宜作为企业的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