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制案卷题名
各类案卷一般都应当拟制有规范的题名,以便为日后查找和利用提供一个基本的检索标识。
会计档案的案卷题名一般应包括:立档单位、时间、会计档案文种等。如:“某某机关某年某月会计凭证”;“某某公司某年会计账簿”;“某某单位某年会计年度报告”等。
(2)填写卷内目录
除了订本账、会计凭证外,其他会计档案的案卷均应填写卷内目录。卷内目录应用于永久和长期(保存年限在15年以上者)保管的案卷,按照格式用耐久或比较耐久的书写字迹材料书写或打印。
(3)案卷封面其他项目的编目
①立卷部门。应填写具体的内部机构的名称。
②类别。应填写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不同的类别名称。
③起止时间。应填写会计记录或会计文件的最早和最晚形成时间。
④档案号。应填写全宗号+目录号+卷号或册号或者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或册号等。
(4)备考表的编目
除了订本账和会计凭证组成的案卷外,其他案卷一般均应加入备考表。备考表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①本卷需要说明的情况。归档前的情况:如页数、价值、保管情况、相关文件的档案号等。归档后的情况:如鉴定后卷内文件的变更情况、保管状况(字迹状况、载体状况等)。另外,案卷中文件的缺损、补充及移出等需要说明的情况,也可以写入备考表。
②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立卷人或经办会计人员的签章。
(5)卷脊的编目
案卷卷脊的编目项目一般包括:全宗号、目录号、册号、类别、保管期限、凭证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