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业务初探> 正文

财务软件的摊销

2012-2-2 9:21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 】【打印】【我要纠错
  【问】公司购置一套财务软件,财务处理上一并计入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否应按不低于10年处理?主管税务局人员认为,可按24个月摊销,但是提出需要按照会计准则摊销。此种情况应按多长时限摊销?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财务软件应属于上述无形资产,可按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更多会计实务知识,请关注网上实务操作网络辅导课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