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车购税是如何计算的?我单位08年购置了两车辆,发票价格28万元,而税务机关出具的车购税计税价格是24.4万元,为什么?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94)第六条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与增值税相同,即: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如购入的车辆含税价格为24万元,其计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应为:28/1.17=23.93万元,经计算的计税价格与贵公司所述计税价格之差,销售车辆单位除向你单位收取车款外,是否还收取了其他费用,如除28万元车款外,没有支付其他费用,贵公司可向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其计算过程。
上一篇:纳税检查后企业怎么调账
下一篇:母公司买车后划拨给子公司如何做账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