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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XX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引进的一名教师,安家费给了8万元。请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个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是否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高校以“安家费”为名自定标准发放的各项补贴,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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