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四、负债的管理与核算
1、学校的所有举债都必须报批,体外循环的负债不得动用账内资金来偿还,应由当事人负责。
2、各学校负债要即时记入学校负债中,不得挂在原教育办户上。
3、要按规定即时与教育局负债台账进行核对。
4、要即时解缴应缴款项,如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否则要追究会计和相关人的责任。
5、调整往来要编制自制原始凭证,把情况说清楚,并报领导审核后再办理。
上一篇: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和管理
下一篇:学校会计实务处理:资产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