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4)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小额现金账户(简称小额现金账户)。
(5)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预算单位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财政部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应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这里所指的代理银行,是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上一篇: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如何设立
下一篇:高新技术企业会计要点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