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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介于制造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之间,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因此,不宜在领用时一次性进入成本。
“周转材料”下面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时,“周转材料”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领用时,则通过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将其转入成本,具体采用何种方法摊销成本,需要根据周转材料的性质合理确定。
会计核算流程大概如下:
入库,借:在库周转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借:在用周转材料 贷:在库周转材料;
摊销:借:工程施工 贷:周转材料摊销;
报废:借记周转材料摊销 贷记在用周转材料或在库周转材料,根据其差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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