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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小信用担保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哪些准备金?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规定:“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所以,中小信用担保企业可按上述规定税前扣除有关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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