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公园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出租的房产怎么交税

来源: 编辑: 2010/11/09 11:16:35  字体:

  【问题】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或出租的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