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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编制的方法和要求是:财政补助收入数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事业收入根据上年完成情况及本年增收因素编列,其中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后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可参照上年上缴数、核拨数和留用数编列。经营收入按本年经营业务计划及产品销售情况编列。
支出预算编制的方法和要求是:事业支出中的人员支出按有关标准和编制人数或在编的实有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定额的按定额计算编列,没有定额的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经营支出可按定额成本、上年成本和有关“增减建议数”测算编列。
收支预算编列的程序是:单位提出建议数;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事业单位依据预算控制数编报正式预算;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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