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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在会计处理上遇到以下问题:比如,合同金额订的是10 000元,收到的发票金额也是10 000元,但付给供应商的金额是8 000元。双方都同意按照8 000元供货。应付账款按照10 000元记账,现冲销8 000元,还有2 000元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开给对方的发票按一定比例加成10%,发票开给对方的是11 000元。而且我单位这种情况很多,有很多都是隔月的。请问应当怎么处理?
【解答】:对于你公司业务而言,比较合适的账务处理为:
(1)企业购入商品时:借:在途物资——×商品10 000;贷:应付账款10 000.
(2)所购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库存商品——×商品8 000;贷:在途物资——×商品8 000.
(3)实际按8 000元履行合同,支付货款:借:应付账款8 000;贷:银行存款8 000.
(4)这样“应付账款——某单位”账户中的贷方余额2 000元,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来对转。可以采用以下两种不同方式进行转销,一种是由供应方出具红字发票2 000元,另一种是由一方出具转账通知单经对方确认。会计分录为:借:在途物资——×商品2 000(红字);贷:应付账款2 000(红字)。
(5)该商品按加成10%售出: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8 800;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8 800.借:主营业务成本——×商品8 000;贷:库存商品——×商品8 000.
为了简化,以上会计处理未考虑增值税和商品进销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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