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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转移是将投资风险转移至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又叫合伙分担风险。其目的不是降低投资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轻不利后果,而是借用合同或协议,在风险事故一旦发生时将损失的一部分转移到有能力承受或控制投资风险的个人或组织。实行这种投资风险应对策略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必须让承担投资风险者得到相应的回报;二是对于具体风险,谁最有能力管理就让谁分担。
采用这种策略所付出的代价大小取决于投资风险的大小。当资源有限,不能实行减轻和预防策略,或投资风险发生频率不高,但潜在的损失或损害很大时可采用此策略。投资风险转移策略可以分为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和非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
1.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可以分为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和非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两种。
(1)财务性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财务性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是转移风险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指投资者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通过签订保险合约来对冲风险,以投保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根据保险合约,投资风险事故一旦发生,保险公司将承担投保人由于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将投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2)财务性非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财务性非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是指通过不同中介,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将投资风险转移至商业上的合作伙伴。非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可以通过转移风险源或者签订转移风险的合同来实现,同时,担保也是一种常用的财务性非保险类投资风险转移方式。
2.非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非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是指将投资有关的物业或项目转移到第三方,或者以合同的形式把投资风险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同时也能够保留会产生风险的物业或项目。这里的第一种情况,实际上和回避投资风险策略有一定的关系。两者都是试图减轻投资风险及其可能的损失,但回避投资风险是不需要任何人承担风险后果,而投资风险转移是将投资风险转移到第三方。外包是一种很好的非财务性投资风险转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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