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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也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极为关注的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探索和总结。以下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方法:
(1)业绩比较法,包括纵向比较法(即上任时与离任时业绩比较法或先确定比较基期再将比较期与之对比的方法)和横向比较法(即将相关业绩与同行业一般状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量化指标法,即运用能够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相关经济指标,分析其完成情况,分析相关经济责任的方法。
(3)环境分析法,将领导干部履行其经济责任的行为放入相关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加以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
(4)主客观因素分析法,即对具体行为或事项进行主客观分析,推究其具体的主客观成因,分析该具体行为或事项是成因于领导干部主观过错或主观创造力,还是成因于客观因素的影响,进而作出审计评价。
(5)责任区分法,包括区分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管理责任与领导责任等,正确区分不同责任之间的界限和不同责任人之间的界限,使审计评价做到责任清楚、明确。
(6)其他有效的评价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很多,既包括上述几种主要方法,也包括上述方法的综合运用。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经济责任审计技术的日益成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也将随之而不断得到改进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没有特定的范畴,是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现有审计方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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