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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单位,主要是市、县长直接管理和有签报权的机关单位,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和政府办的招待所等。
(1)财务收入。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财政拨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无多拨和变相转拨问题;有无从其他机关单位、企业和下属政府部门收受资金;有无从专项基金、投资项目中转移过来的资金;有无利用财政扶持企业投资,尔后由企业转交收入;有无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之类的收入等。
(2)财务支出。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有无超标准招待消费和个人乱消费,公款报销问题;有无违反法规和党政纪律,乱消费和请客行贿问题;有无超标准建办公楼、专用住宅和形象工程问题,以及超标准配置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问题;有无违反规定乱发钱和物的问题;有无侵占公款公物和转移公共资产问题;有无强行拍卖国有资产,转为个人私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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