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被审计单位: 项目: 编制: 日期: | 索引号: 截止日/期间: 复核: 日期: |
一、初步业务活动目标
1.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2.如接受业务委托,确保在计划审计工作时达到下列要求:
(1)注册会计师已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2)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影响注册会计师承接或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的情况;
(3)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二、初步业务活动程序
初步业务活动程序 | 索引号 | 执行人 |
1.如果首次接受业务委托,实施下列程序: (1)与委托人面谈,讨论下列事项: 1)审计的目标; 2)审计报告的用途; 3)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4)审计范围;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管理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8)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9)与审计涉及的客户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员工工作上的协调(必要时); 10)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2)初步了解客户及其环境,进行初步业务风险评估并予以记录。 (3)征得客户书面同意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 ||
2.如果是连续审计,实施下列程序: (1)了解审计的目标,审计报告的用途,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等是否发生变化; (2)查阅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重点关注非标准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大事项概要等; (3)初步了解客户及其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初步业务风险评估并予以记录; (4)考虑是否需要修改业务约定条款,是否需要提醒客户注意现有的业务约定条款。 | ||
3.评价是否具备执行该项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 ||
4.完成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 | ||
5.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适用于首次接受业务委托,以及连续审计中修改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的情况)。 |
上一篇:关联方交易调查明细表
下一篇: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的比较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