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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盘存方法,就是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商品或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其他物资的实际状况进行实物盘点,并与账簿记录相比较,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的一种审查方法。
通过盘存方法,一方面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有无短缺、毁损、挪用、贪污和弄虚作假现象,以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可以证实账存的品种是否相符,数量是否真实,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另外,通过盘存,还可以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可信程度,为审查提供线索和重点,便于将审查工作引向深入。
例如,企业为了调节成本、虚报利润,往往在产成品、在产品或材料消耗上做手脚,不按实际消耗计入成本。这种问题在审查中很难被发现,只有通过实物盘点才能揭露出来。因此,在财务审查工作中,盘存方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1.部分盘存法和ABC盘存法
按照确定盘存范围的方法不同,一般有部分盘存法和ABC盘存法,一般来说,除现金、有价证券和少量贵重物品、稀缺物资采用全部盘点外,对大量的原材料、商品、产成品、、在产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因品种多,数量大,若采用全部盘点,不仅费时,也受人力所限。所以,,可运用判断抽查和统计抽查相结合的部分盘存法确定盘存范围,也可按ABC盘存法确定盘存范围。
部分盘存法,就是运用经验判断抽样,确定盘点项目(如根据内控中的薄弱环节、容易变现的财产物资、长期存放又不便经常盘点的物资等等),再按照统计抽样法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品种、规格、型号和存量的盘点的一种方法。
ABC盘存法,就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将全部物资分为A、B、C三类,分别确定不同的抽查规模进行盘存的方法。审查人员可以利用这些分类,根据审查计划所要求的对各类物资检查的比重,直接算出需要抽查的品种数量。这种方法不仅简便易行,而且又符合重要性和安全性的原则。有些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未实行ABC分类法,审查人员可以对物资进行科学分类,然后确定盘存范围。
下面举例说明ABC盘存法的应用。
例如:盘点库存原材料共有1 560个品种。首先,根据原材料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的程度,将原材料分为A、B、C三组:
A类材料系指单价高、用量多,占用资金量大的品种。属于此类的有156种,约占全部材料的10%,作为重点盘点。
C类材料系指单价低、用量少,占用资金量小的品种。属于此类的有1 092种,约占全部材料的70%,可进行少量抽查。
其余的312种列为B类,进行一般抽查。然后根据经验判断,分别确定各组的抽查规模,假定A组抽查80%~90%,B组抽查10%~20%,C组抽查5%以下。然后分别计算各组应抽查的品种数,对以上各组应抽查的品种数,可利用随机抽样技术进行抽查盘点。
2.直接盘存和会同盘存
直接盘存是指审查人员在现场所招待的实地盘存,即由审查人员于审查日亲自组织现场盘点,并要求被审单位协同执行的一种审查方法。
会同盘存是指审查人员在现场所进行的监督实地盘点(或称观察盘存),即由被审查单位于审查日自己组织盘存,并邀请审查人员亲临现场会同检查,通过观察和抽查以取得证据的一种审查方法。采取会同盘存时,审查人员首先需要参与实地盘点的事先计划,与被审单位共同协作制定盘点的日期和程序。执行实地盘点是企业管理者的责任,而审查人员则是对其盘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抽点。通过监督和缺点以取得被审查单位存货情况的有关证据,作为表示意见的依据。因此,审查人员在监督实地盘点时,决非是一位旁观者,而具有更为积极的任务。如确定所有一切可用的存货是否均已包括在清点之内;查询存货中有无废旧物品或毁损商品,有无外单位的财产在内;检查存货清点单是否预选顺序编号;对比抽点单和清点单等等。
审查实践中,直接盘存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盘存。在仓库物资发生重大盗窃案件和财务管理存在严重混乱情况下,也可根据需要实行直接盘存。在时机的选择上,一般采用突击方式进行。而对大宗的原材料、商品、产品、在产品、物料用品、固定资产等,则一般采用会同盘存。盘存的时机选择在被审查单位比较适宜的时间,如库存材料达到最低储备时,在发放工资期间不清查现金,等等。
3.现金盘存和实物盘存
盘存方法按盘存的对象不同,分为现金盘存和实物盘存。
(1)现金盘存。
审查人员对被审查单位现金的盘存,一般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在检查时,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填制现金出纳报告书。
审查人员在盘点现金前,一切出纳业务活动应立即停止,并由出纳人员按要求填制现金出纳报告书。
②盘点库存现金并编制盘点清单。
如果被审查单位的内部审查人员曾突击检查过库存现金,那么审查人员只需要复核内部审查人员的审查工作底稿。在盘点现金时,审查人员、出纳人员和财务主管都应在清查现场。盘点完毕,由出纳人员填制库存现金清点表。
③核对库存现金盘点数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审查人员应将清点后的现金实存数与现金出纳报告书、现金日记账的昨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会计部门现金账户的余额相核对,以证实库存现金数和现金账的记录是否相符。如果发现不一致。则应进一步追查原因,以明确其责任。
(2)实物盘存。
审查人员对被审查单位的实物资产盘存,一般采用部分盘存法(运用经验抽查,统计抽查,或二者相结合)和ABC盘存法。这两种方法都是对实物进行抽查盘点。抽查后,应将抽查结果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检查账实是否相符,并应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此外,对于企业已经盘点过的财产物资,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审查:
①取得被审单位的盘点记录和盘存对比表,并检查其签章手续是否完整。
②用盘点记录与盘存对比表进行核对,查明有无差错或弄虚作假行为。
③将盘存记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审查账实不符的差额是否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了调整。同时,还要审查调整后的数额是否正确,有无弄虚作假的行为。
④根据内部控制的强弱,抽查部分物资,审查其账实是否相符,然后追溯审查过去的盘存记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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