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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常见的舞弊方式有8种,需要审计人员尤其重视:
(1)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
(2)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
(3)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
(4)无收款单位签章;
(5)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
(6)在整理和粘贴原始凭证过程中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故意将个别原始凭证抽出,再重复报销,或在汇总原始凭证金额时,故意多汇或少汇,达到贪污其差额的目的;
(7)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
(8)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
记账凭证方面常见的舞弊方式主要有3类:
(1)凭空编制记账凭证。指被审计单位在没有收款、付款业务情况下凭空编制收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凭空编制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进行会计处理,从而达到多记收支、调节收益和转移资金等目的的舞弊方式,一般来说此类舞弊是领导授意情况下进行的;
(2)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指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记账凭证时故意混淆科目对应关系,以搞乱账目、混水摸鱼的舞弊方式,此类舞弊一般是会计人员个人有意进行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个人的某种要求;
(3)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指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记账凭证时,采取记账凭证所列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合计金额不符的手法,故意多记开支和少记收入的舞弊方式。该类舞弊方式在会计、出纳由一人担任的单位尤为突出,也较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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