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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应将清查盘点结果填列在“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上,并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的一般格式如下表所示。
其设计要点是:
(1)分别列示实存金额和账面余额,并计算出差异额。
(2)设置“备注”栏,说明存在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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