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新准则实务处理>实务处理> 正文

新准则下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的核算

2009-11-4 13:54  【 】【打印】【我要纠错

  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财产税。

  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开征的税金。

  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按照适用税额计算的税金。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科目,企业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企业当月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分别为:35 000元、12 000元、2 500元,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49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5 000

         ——应交土地使用税  12 000

         ——应交车船税   2 500

责任编辑:文会计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