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仓储租赁费是否需要预提企业所得税

2010-9-27 10:3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公司有一批货物运往韩国,具体事宜交付韩国一家仓储公司办理,现公司向该仓储公司支付85万元仓储租赁费用。请问,这笔仓储租赁费是否要预提企业所得税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等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上述公司所支付的是劳务费用而非租赁费用,虽然仓储租赁费中含有屋租金,但仓储租赁实质上是通过出租仓库对商品与物品的储存和保管劳务,所以不必按照租金收入代扣预提所得税。

  那会不会按照劳务费代扣预提所得税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这笔仓储租赁收入是韩国仓储公司在韩国境内提供的劳务收入,因此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也不需要代扣预提所得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