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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什么标准确定城建税所在地

2011-3-24 13:39 国家税务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问】城建税的税率按照纳税人的所在地不同而分为7%、5%、1%,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的所在地也越来越模糊不清,给城建税税率的确定带来了不方便。纳税人的所在地,有的纳税人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日常办公地址往往不在同一处。在确定纳税人所在地时,应以哪个证件上所载明的地址为准呢?

  【答】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在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在地时,应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地点据以确定,即三税纳税地点在哪个地方就按该地方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申报缴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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