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不符的话,账务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呢?
【答】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关系,要求两者应该一致。但实际上,两者的数额并非在每一时期都相等,只有当投资各方按合同或章程规定缴足其认缴的出资额后,企业的实收资本才等于注册资本。在投资者缴足出资额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还可能会增加资本,如,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使实收资本不等于注册资本。但由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实有资本相一致。因此,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持有验资证明等,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上面另有规定一般指可以允许分批缴付注册资金,如果你企业不属于上述范畴,就应该按规定交足注册资金,否则第二年工商年检会过不去,如果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按规定缴付,验完资后又抽回,那么就属于抽逃注册资金了,也要在第二年验资之前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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