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5月用手工开了100万元的发票,到9月对方才告诉我公司,此发票的抬头开错了,要求我公司重新用税控机开具发票。6月我公司使用了税控机,但是税控系统中没办法将5月的发票红冲。经过与税务局协调,我公司用手工发票红冲了5月开具的发票,然后再重新开具新发票。但是我公司已在5月缴纳了此发票的税款,而新开具的100万元的发票也进行了缴税。税务局给了一张代扣代收的凭证,告诉我公司可抵扣以后的营业税,请问做账时要怎样处理?那张代扣代收凭证要怎样抵扣以后营业税?
【答】根据问题所述情况,将几笔涉税分录列示如下:
1.原错误发票,计提税金(假设税率为5%):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
2.次月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新开发票上缴营业税(营业额没变,不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根据上述分录可以看出,营业税有借方余额50000.假如企业以后开具了500万元的发票,接下来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0000
而上缴时按差额20(25-5)万元缴纳税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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