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日公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积极推进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做出贡献。
这份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金融企业和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实施,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目前已扩大到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中国香港从2005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中国内地会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并有效实施后,2007年12月6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两地会计准则等效互认。
根据路线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进度保持同步,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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