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打造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国际通行证”—中注协“四代会”以来行业发展成就巡礼之一注册会计师考试是行业选拔人才的基础环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切实履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组织考试的职能,以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认真贯彻“四代会”精神,扎实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建设,研究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影响力,着力打造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1991年至今,我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成功举办了19次,累计400余万人报名参考,100余万人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累计15.7万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其中,四代会以来,共举办6次考试,有5万余人取得全科合格证书,为行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发展成为行业人才建设和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
一、改革创新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实现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国际趋同
中注协深入探索人才成长规律和考试规律,认真总结多年实践形成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先后分析了国内的各种资格考试和教育制度,考察了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并重点研究了美、英、澳及我国香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和考试试题。在充分借鉴国内其他考试和有关国家及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行业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创新的总体构想。
2009年1月15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方案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体现胜任能力评价要求的考试制度,促进中国注册会计师提高胜任能力。新考试制度实现了与国际普遍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的趋同,将行业国际趋同战略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令第55号发布了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办法》,重点对考试层级划分、考试科目设置、考试保密期限、成绩有效期限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将注册会计师考试调整为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两个阶段的考试。其中,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科,第二阶段设职业能力综合测试1科。
2009年,新、旧两套考试制度双轨运行,通过精心组织和周密实施,顺利实现平稳过渡,受到考生和国际同行的认可。2010年9月,还顺利举办了首次新考试制度下的综合阶段考试。
二、不断完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体系,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一)健全考试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考试组织管理水平
“四代会”以来,中注协先后发布《考试管理工作指南》、《监考人员工作规则》、《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规范考试组织管理,保证考试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应急机制,从容应对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事件对考试的影响。经过多年努力探索,健全了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的编审工作机制,充实了“理论联系实际,侧重实务操作”的命题原则,完善了双重评卷制度及评卷质量管理制度,引入执业注册会计师和领军人才参与试卷评阅,减少影响评卷结果的主观因素,做到科学、规范地评定考生成绩。
为提高考试组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应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建立了较为成熟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广泛运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编排、试卷评阅、成绩发布等相关工作。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网络报名管理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考生足不出户便可实现网上报名和教材订购,方便了考生报考,也提高了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效率。
(二)加强考试违规行为处理的制度建设,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为维护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在中注协的积极推动下,2006年,财政部令第40号修订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使考试纪律监督步入法制化轨道。
近年来,随着考试环境的变化,考试违规行为花样翻新,2006年发布的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考试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对部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舞弊等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工作处于被动。因此,在广泛调研论证并充分借鉴公务员考试及相关资格考试有关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再次修订。2010年2月2日,财政部令第57号发布新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增强对考试违规行为处理的可操作性,加大对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2010年8月18日,中注协还配套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工作规程》。
2008年起,中注协与有关考试机构联合行动,共享防范舞弊设备和资源等措施,建立“制度严密、保障有力、监控到位”的科学防范科技手段舞弊体系。2010年9月8日,在中注协积极协调下,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舞弊等行为的通知》,建立起国家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舞弊的协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整治运动,切实维护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平和秩序。
三、不断提升考试的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认可进程
中注协一直重视学习、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会计师组织考试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化水平,发挥考试的导向作用,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选拔和培养行业高端国际化人才,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决定,中注协从2006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设立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2007年起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科目中增加英文附加题或英文作答题。这些举措对引导和鼓励行业人员提高英语水平,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自1994年起,对外开放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允许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在中国内地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1999年在香港设立了考场,2006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设立了欧洲考区,2010年又在澳门设立了考场。截至2009年底,累计已有501名港澳台及外国籍公民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中注协积极开展与其他会计师组织的考试互惠研究和磋商工作,加快推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国际认可的进程。经过多次磋商,先后于2005年5月19日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定《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于2008年1月9日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签定《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协议》,此后还与香港方面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
四、开展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组织严密。财政部领导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实施工作,支持中注协在考试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要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高度认识考试工作对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做好考试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历次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环节工作都是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决策和严格把关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级财政部门考委会长期以来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考试的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保密,确保安全,维护公平。保密安全工作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中注协历来将保密安全作为考试组织工作的首重之区,在试题命制、试卷印刷及押运、试卷保管、考务组织及考试实施等各环节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惩处措施,确保考试保密安全工作。
近年来,利用科技手段在各类考试中实施舞弊的行为屡有发生,对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针对这一新情况,中注协本着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考生负责、对行业负责的精神,又采取了包括严密程序、配备高科技防范设备、与有关机构开展反舞弊合作等在内的多项措施,力争从源头上防范科技手段舞弊,肃清考场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把好行业人才建设之门。
三是深入研究,不断探索,改革创新。多年来,中注协始终坚持顺应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认真总结行业发展和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要求,不断研究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规律,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纪律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不断探索,改革创新,逐步完善了包括考试基本制度、考试组织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和违规行为处理制度等在内的考试制度体系。
当前,中注协正在认真总结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远景目标和要求,在考试组织管理、命题方式和试题结构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完善考试方式,不断提升考试对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的标杆作用,不断提升考试的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国际认可的进程,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最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