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制定并发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以适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需要,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该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规定新农保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新农保基金独立于经办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实行专款专用。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财政部明确了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二,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三,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城乡区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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