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深化改革和保持稳定、应对当前挑战和完善体制机制之间的关系,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加快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确定了2011年改革重点工作。一是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促进科学发展。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制定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支持政策,出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在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调整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稳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科技、教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制定出台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和会议、公务用车制度等改革方案。开展省直接管理县(市)试点。四是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农村征地制度。推进国有农场、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
会议明确了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协调配合,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增加安排18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增加安排123亿元,用于新农保试点补助。增加安排后,2011年新农保覆盖地区范围将从原计划的40%提高至60%,从7月1日起实施,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