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代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1087名职工,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代表的50家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结束了该行业职工工资由“老板单方说了算”的时代。
海南50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1087名职工签集体合同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于去年11月成立,建立了50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基层工会,工会会员1087人,实现工会组织和会员全覆盖,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根据行业统计数据,截止去年底,海南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实现双突破,业务量23000项,增长28%,业务收入增长30%,达1.2亿,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成立5个月,经过三轮协商最终形成了由1087名职工、50位所长签字认可的《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文本,实现100%协商和覆盖。根据该行业知识和人才密集、人员流动频繁等特点,在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注册会计师高级管理人才的劳动报酬、福利保障、工资调整幅度、奖金补贴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休假、劳动安全、违约责任等方面,按法定程序开展集体协商。
注册会计师工资福利需双方协商,年薪最少不低于2万
据合同约定,实行年薪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该合同期限内每年向职工方支付年薪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其中向项目经理支付年薪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年薪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补贴和津贴等一切报酬。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在每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向职工方支付上月薪资,因会计师师事务所方以外的特殊情况可顺延发放,但时间不得超15天。
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奖励工资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职工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人民币,其中项目经理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500元。提成奖励工资部分,职工方的业务收入在100万元以内的,奖励比例不低于10%,超过1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20万元,奖励比例提高1%,但最高不得超15%。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