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公司经理、咖啡店打工妹、银行职员、煤矿工人……近日,16位社会公众代表应邀来到全国人大机关,与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座谈,当面提出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建议。
这是在通过互联网对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继邀请部分专家学者举行座谈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又一场座谈会。
“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我认为合适。”工人出版社计划财务部主任翟广圣第一个发言。他解释说,起征点的确定应该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数据为依据,只有用大家公认的标准来计算,才是有理有据的。
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是与会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多位代表对3000元的标准表示认同。
昆明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办公室主任雷时雨、北京市顺义区金融办副主任潘蓉认为,设定工薪收入减除费用主要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3000元的标准符合实际情况。用友集团畅捷通软件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张艳军等认为,如在3000元基础上再提高起征点,会使纳税人的范围进一步缩小,反倒不利于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助理孟雅芬赞成修正案草案。
也有部分代表希望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来自湖北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公司的销售员罗远景提出:“个税起征点应从3000元提高到4000元,这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而言是非常有意义的,尤其对低收入者来说,可谓雪中送炭,大大改善生活。”
在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工向兰看来,东部与中西部、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不一样。因此,可以确定差别化的个税起征点,一线发达城市,如上海、北京、沿海城市起征点可以适当调整到5000元左右。
实际上,个税费用减除标准到底该多高,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形成一个相对一致的定论,正如参加这次座谈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务系教师曹静韬所言:“我们各位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起征点怎么调都很难让所有人满意。”
中国民生银行职员窦学锋建议,从个人缴纳的所得税中拿出一部分返还到本人养老账户中。这样不但可以促使公民自觉纳税,还可弥补养老基金的不足。这一建议得到不少人的赞同。中国职工之家财务部副主任陈璐说,如果把纳税与个人福利挂钩,让公民更直观地感受到税收“取之于己、用之于己”,大家可能就不会这么计较起征点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