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云南省审计厅从全国审计工作发展和建设面向西南桥头堡等大背景下来考量,大胆创新了审计计划管理方式,把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作为一个审计计划年度,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安排审计(调查)项目共41大项、1172个小项,除住房公积金等3个审计项目正在实施外,其他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目前已提交综合报告135篇。这充分表明,该厅首次编制的跨年度审计计划基本完成,且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住审计计划“龙头”,努力推动计划管理创新。近年来,该厅始终紧紧抓住审计计划这个“龙头”,积极推动计划工作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计划工作形态从阶段性向长期性转变、计划工作内容从单一的项目安排向统筹管理转变、计划工作导向从任务导向型向成果导向型转变,以此提高审计计划与“两个报告”的协调性。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此举具有3个方面的优点:一是尽可能降低临时安排事项对原定计划的影响。今年2月,审计署下达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计划,并要求5月底完成。在时间要求紧、审计内容广、涉及单位多,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该厅及时调整工作布局,快速收缩工作战线,确保了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大项目管理系统得到了深入推进。该厅在执行跨年度计划的过程中,注重深化“金审工程”一、二期建设成果,强化大项目管理系统的应用,对政府性债务等7个全省统一组织项目实行了大项目管理,在统一指挥、整体推进、把握重点、突出成效等方面探索和积累了宝贵经验,使得“大项目”真正成为串联全省审计工作的一根重要“红线”。三是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整合审计资源。该厅在制订跨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着重解决了同一被审计单位或项目重复进点的问题,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审计机关控制重复审计办法》,把预算执行审计与部门决算审签、企业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合并式”审计,减少和避免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和对被审计单位正常工作的干扰。
及时实施评估工作,确保跨年度计划科学合理。最近,审计署下发了关于地方审计机关计划安排情况的分析通报,从全国审计工作的大背景下审视云南审计工作,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宏大的视角。根据审计署统计,全国33个地方审计厅(局)全年共安排各类审计项目814项,平均每个审计厅(局)安排项目25项。其中,云南等4个审计厅(局)安排项目较多,均超过34项。这说明该厅编制的审计计划饱满,审计任务繁重。通过横向对比,该厅认为,实行跨年度审计计划收获颇丰:一是完成率高,在债务审计占用相当时间的前提下,还是基本完成了这个计划;二是成效突出,二级公路、财政支农、抗旱救灾、“两基”迎国检、校安工程等重点项目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三是适应性强,编制跨年度计划的初衷,是为了适应“两个报告”的需求,现在看来,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完成的项目,能够使得今年的“两个报告”内容比较充实。
认真总结特点规律,突出审计计划的地域特色。该厅制订的跨年度审计计划,基本覆盖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焦点,既体现了计划的全面性,又体现了计划的前瞻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一是加强了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该厅实施的对116条二级公路跟踪审计和债务里程锁定审计项目,为中央支持云南省基础设施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作出决策部署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深化了预算执行审计。全国33个审计厅(局)共安排预算执行类审计项目148项,其中该厅就安排了26项,占总数的18.9%。三是突出了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全国33个审计厅(局)共安排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相关领域审计项目176项,该厅安排的财政支农、抗震救灾、抗旱救灾等专项审计都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四是关注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公共性事件跟踪审计。该厅连续3年组织对116条二级公路债务里程锁定审计,对其中52条在建二级公路跟踪审计,以及对23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涵盖了公路、水利设施、机场等投资项目。五是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全国30个审计厅(局)共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7项,其中该厅就安排了15个,占总数的19.5%。
继续开展“民选审计”,维护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日前,该厅正在通过平面和网络媒体,公开征集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新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这是该厅第三次公开征集审计计划。此次公示的100个备选审计项目,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资源环保、社会保障、桥头堡建设、水利建设、公路建设、发展改革等9个类别。同往年相比,此次公示的审计项目更加突出了与民生直接相关的资金或项目,占公示项目数的70%,比前两个年度提高了20个百分点。这100个备选审计项目主要来源于两条途径,一是根据国家和全省关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二是根据审计咨询专家、省级部门单位和全省审计系统提出的建议。该厅还忠实履行了诺言,已将前两次公开征集审计计划中公众关注度集中的92个项目,分别纳入了年度审计计划,并公告了审计结果。这一“问计于民”的举措,经过两年的实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地提升了审计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在效仿该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