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财政“十二五”时期的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会计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会计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近日,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
财政部在《规划》指出,“十一五”时期,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成并得到有效实施,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展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向纵深发展。
财政部在《规划》中规定,将在“十二五”时期,从国际看,后危机时期全球经济增长模式将出现深度调整,为应对后危机时期的挑战,要求我们扎实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通用分类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进一步推动全球会计准则的趋同,需要我们全方位开展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建设,不断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树立法治理念,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等的修订工作,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境外人员担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管理办法,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订工作,加强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和管理,提高会计法规制度建设质量。《注册会计师法》历程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审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02年4月10日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办《注册会计师法》国际研讨会。
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被列入了人大的立法规划,责成有关部门正积极组织起草工作。
2005年财政部将《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列入重点立法任务,预计3-5年时间完成该项修订工作。
2010年国务院颁布立法工作计划中将《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财政部起草)列入“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116件立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