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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投资账面浮盈传追缴所得税

2012-2-6 14:32 金陵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上海汉理前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通过官方微博,称“北京税务局开始追缴因PE投资而使公司创始人在账面上(注册资本)出现浮盈部分的所得税”,从而引发众多PE、VC人士关注。

  随后,汉理资本董事长钱学锋在对这一微博的评论中,将这一“所得税”称为“资本利得税”。

  《金证券》记者在联系北京国税、地税后未能进一步获得官方的确切消息。相关税务人员透露,“北京在这方面确实走得比其他城市靠前,但这一追缴税种十分复杂,牵扯到发改委等多方面情况,没有详细的文件不方便置评。”

  汉理前景在微博中颇为仔细地介绍了北京税务局的这一“追缴”。其在微博中称,“这是‘未被兑现的’盈利,一旦全面铺开,那很多创始人拿不出现金来支付,更多PE交易要用转老股(而非增资)来解决。”

  汉理前景的这一意见得到众多PE、VC业内人士的响应,他们认为,“溢价部分并不是实际收益,如果征税,众多公司创始人将面临新的资金风险。”

  让PE、VC以及市场人士更担心的是,这一追缴税种究竟是“所得税”还是传说中的“资本利得税”。如果是资本利得税,是否预示着这一税种的正式实行?

  据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资本利得税,此前关于该税种的讨论,大多倾向认为“弊大于利”,称将会直接影响A股市场的投资热情。

  APG资产管理公司一名投资经理表示,国内关于资本收益的税率只有针对QFII时有实行,但对浮盈部分的征税很难操作,只有等到套现才有可能。他认为,如果追缴确实,将直接影响投资市场的信心,这对目前的弱市行情来说并不乐观。

  昨日,记者联系到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一名专业人士,在提到这一“追缴”情况后,其表示,国内的PE、VC正在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也处在最需要获得资金支持的时候,专门出台资本利得税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出现所得税形式的新税种。他提醒,国内PE、VC投资等法规仍在摸索完善中,投资方面临的“约束”可能越来越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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