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财政部近日制定并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财库[2012]1号),该文件适用于各级财政国库管理和执行机构。
文件指出,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包括:
(一)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规范账户管理;
(三)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四)及时组织会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预算执行;
(五)规范印章、票据、会计档案管理;
(六)其他基础性工作。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总预算会计管理水平。
财政部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规定组织和开展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负领导责任。
《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分别从总则、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等几个方面对会计管理基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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