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10年10月13日发布审计政策绿皮书(Audit Policy:Lessons from the Crisis),详细探讨审计师的角色,共收到近700封意见函。经过讨论及评估影响,委员会认为必须就“对审计的期望值与实际的差异”“审计师独立性”“聘任审计师制度不透明及缺乏轮换制导致缺乏专业上的怀疑”“市场过度集中于四大”等方面采取监管行动,并于2011年11月30日发布对审计师监管重大改革的最终草案。
该草案旨在回应金融危机中及各国监管机构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时发现的问题,澄清审计师角色,强化法定审计质量,恢复使用者对财务报表审计的信心。主要有以下重大改革:
(1)审计与非审计业务分开。会计师事务所将禁止对其审计科夫提供非审计服务,大型事务所必须将非审计与审计业务分开,以避免利益冲突产生风险。
(2)强制轮换。公开发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最长六年,之后必须轮换,且该事务所必须于四年后方可重新受聘与同一家公司。不过自愿性联合审计可延长至九年再予轮换。
(3)单一欧洲审计市场。将准许审计业者使用单一登记制度,即审计师只要在一个成员国取得执照,便可在欧盟内自由提供专业服务。
(4)聘任审计师的透明。公开发行公司新聘任审计师必须有公开而透明的聘任审计师程序,且审计委员会必须密切参与聘用过程。
(5)扩大审计报告内容。包括详细解释所使用的审计方法、适用重大性的成俗、财务报表重大误述风险的重要项目、法定审计目的是否为查核舞弊等。该最终草案已较初拟时放宽限制,如强制公司聘用两位审计师联合审计改为自愿性。草案尚需经过欧盟议会及各成员国统一才能生效。一旦生效,势必对四大在欧洲市场的布局以及会计服务收入的增长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