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201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工作的通知》(财办企[2012]36号),决定于2012年4月25日至28日对2011年度中央管理企业和中央部门所属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进行集中验审。
为促进财政企业信息工作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今年起,财政部将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审核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工作。
财政部将于2012年4月25日—4月28日进行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工作,中央部门4月25日集中会审,中央管理企业4月26-28日集中会审。财政部要求中央管理企业报送如下内容:
1.2011年度合并的决算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2.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使用格式);
3.集团母公司财会年企01-04表;
4.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
5.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表(2011年仍开展此项工作的企业填报);
6.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企业还应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7.中介机构审计后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8.合并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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