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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8]377号

颁布时间:2008-11-13 11:18:36.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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