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9-07-09 14:23:46.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转发给你们。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新形势下国家税务总局研究部署开展的一项新的工作,请各地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探索工作落实方法、步骤等,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对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参照实施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切实促进和加强本地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各地在开展探索、组织宣传辅导和参照实施工作中发现问题和有建议的,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