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征[1996]532号
颁布时间:1996-11-20 11:24:19.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京国税发[2009]230号文件规定,本文失效。)
为使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四通集团公司做为我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的技术合作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的防伪税控技术合作单位由市局统一指定。各区县局在防伪税控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计算机技术问题可向市局或四通公司反映。
二、四通公司在我市的防伪税控工作中提供以下技术合作:
1.负责防伪税控的专业培训;
2.代市局发售金税卡、IC卡及读卡器;
3.负责为企业安装金税卡;
4.提供防伪税控的专业设备;
5.负责防伪税控设备的维修。
三、更换金税卡、IC卡的程序
防伪税控企业的金税卡、IC卡出现故障经四通集团公司检验确需更换时,由四通集团公司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更换金税卡、IC卡的申请书,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盖章并由企业将金税卡内的数据打印清单记录软盘后,四通集团公司方可更换。对更换的金税卡、IC卡、由主管税务机关作初始化登记后,方准使用。
四、四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62563114.62563115
附:更换金税卡、IC卡申请书(略)
199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