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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32号

颁布时间:2009-02-01 14:43:04.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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