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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9]89号

颁布时间:2009-04-22 11:45:08.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非居民税收管理是国际税务管理事项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今年国际税收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确保全市地税系统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强化征管

  非居民税收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和纳税人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辅导。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税源分析,及时上报情况

  根据总局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非居民税收收入预测分析机制,并于每季度终了后2日内向市局国际税务处上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表》,分析收入增减原因,加强对非居民的动态管理。分析表上报路径为:FTP://162.20.1.13/国际税务处/2009年工作/非居民管理报表文件夹。该报表的上报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国际税务工作年度考核,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上报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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