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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9]38号

颁布时间:2009-02-04 17:34:09.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清理检查,并于2009 年3 月10 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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