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8]254号
颁布时间:2008-12-04 10:22:49.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组织领导和人才队伍保障
《意见》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二十四字”新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新时期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意见》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并从组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意见》的落实。
所得税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业务工作,涉及其他各个税种的管理,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局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开展各项工作。要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所得税管理队伍,以适应现在乃至将来所得税管理工作需求。各地可在稳定现有的所得税管理队伍的基础上,将具有较高税收业务水平,并具有一定实际征管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级所得税管理岗位。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力度,促进所得税管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进一步夯实所得税管理基础
要充分利用核心征管软件上线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管理。对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论其规模大小,核算是否健全,全部纳入核心征管软件进行管理。对新纳入管理的企业征管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录入;对以往已经录入的企业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核对,保证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三、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按照《意见》和《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对各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模式进行管理,抓好不同类别企业的管理重点,实现征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实施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分行业管理,特别是要结合本地经济状况、税源结构,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重点税源行业的所得税管理,按照“抓好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思路,逐步实现对全行业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的目标。
四、稳步推进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是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内容较复杂、专业要求高的工作,需要长期摸索、逐步深入。现阶段,各级税政部门要在实施分行业管理的基础上,借鉴武汉市、鄂州市纳税评估试点的经验,重点抓好企业所得税案头评估。结合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通过对申报数据、财务数据的分析、第三方数据的比对,评估纳税人申报事项的合理性,找寻纳税申报疑点,并据此做好相关的后续管理事项。要注意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典型案例收集、分析、整理工作,不断总结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各市州局每年年底前要向省局(税政二处)报送一至二个典型评估案例。
五、加强企业所得税调研工作
新税法实施过程中,还有很多政策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因此,各级地税机关要注重调查研究,对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