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地税发[2008]174号
颁布时间:2008-08-06 10:37:55.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依法治税,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自觉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正确处理好严格依法浩税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坚持税收依法减免原则,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自觉抵制违法税收减免规定。要结合今年的税收执法检查对各类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违法减免税规定,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省局。同时,要建立健全藏免税审批登记及鲁素警理台帐,完善减免税档案管理资料,实行减免税使用效用评估、跟踪问效。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