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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联合开展TD-S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9]31号

颁布时间:2009-05-25 15:52:24.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联合开展TD-SCDMA网络通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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