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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9-05-14 11:16:45.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备案程序和管理权限按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7号)的规定办理,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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