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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9]201号

颁布时间:2009-07-03 17:11:21.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83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车辆照片及证单式样从省局FTP:流转税处/综合组/车购税/防汛专用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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